华南环境及安全管理协会章程
(执行委员会2010年10月30日会议通过)
1, 协会名称为:“华南环境及安全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协会宗旨
2, 协会是一个非盈利组织。其宗旨是:
a. 推广环境保护、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先进知识
b. 促进环境保护、安全、健康管理理念、知识和经验的分享
c. 促进和支持环境保护、安全、健康管理的教育和培训
d. 为工业企业、研究机构、政府和其他的组织在环境保护、安全、健康管理方面提供桥梁作用
协会管理
3, 协会的业务活动应在由经过选举的会员组成的执行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
执行委员会
4, 执行委员会将承担以下责任:
a. 审核会员申请并接纳协会新会员
b. 发布会员应当遵循的通用准则
c. 组织与协会宗旨一致的相关活动并
d. 执行管理协会业务的一般活动
5, 执行委员会成员必须是协会成员并经协会成员大会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成员一届任期为3年。即将退任或已退任的执行委员会成员拥有再次当选的权利。。
6, 执行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不能超过11人,在成员中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主管。
协会成员大会
7, 协会在一般会议之外,每年需要组织一次协会全体成员会议作为年度协会成员大会。此次会议的召开应在会议通知中讲明。连续两次协会成员大会之间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5个月。
8, 召开协会成员大会的通知应最少提前14天通知到所有协会会员。
9, 在协会成员大会上,每一位协会会员都有一票投票权。会议采取出席成员及授权出席会员简单多数票赞成通过的规则。
10, 协会成员大会的会议记录需要发送给每位协会成员
会员资格
协会会员
11, 申请加入协会或者申请更新协会会员资格的申请人需向执行委员会证明其将继续从事环境保护、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专业实践和发展,并能证明其在这方面有令人满意的绩效或者作为。每一位协会会员都必须:
a. 获得了环境保护、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学位或者在相关领域有令执行委员会满意的作为。
b. 具备相应学位后的专业经验并拥有令执行委员会满意的环境保护、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知识。
一般会员
12, 一般会员申请人或者会员资格延续的申请人,应是其他学术专业的从业人员,并满足执行委员会认定的经验和培训要求。
荣誉会员
13, 荣誉会员是执行委员会认为需要长久认可的,为协会提供出色服务或者为协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士。
学生会员
14, 年满16周岁并在申请加入协会时期仍在就读环境、安全、健康管理或者其他相关专业的学生,并且执行委员会认为适合本条款的,可以作为学生会员申请加入协会
会员资格终止
15, 执行委员会在任何时候无需解释都有权拒绝其认为不适合作为协会会会员的申请或终止任何其认为不适合的协会会员的资格。但这种拒绝或者终止的动议在执行委员会会议之前提交执行委员并经执行委员会出席会议成员中有四分之三多数票通过。
会员会费和延续
16, 每位会员必须交付年度会费。会费具体金额由执行委员会确定。会员应在每年的5月1日前缴纳会费。
17, 如果会员未能在3个月内支付年度会费,会员资格将会被终止。除非会员提交了令执行委员会成员认为信服的理由并在补交所欠会费后,会员资格可以恢复。
资金使用
18, 协会收入以及协会所拥有的财产只能用于符合协会宗旨的拓展推广活动。不允许协会以奖金、分红或其他利润等名义,间接或直接地发放或转移给协会会员。
财务事务
19, 经过审计的协会财务状况每年应由财务主管在协会会员大会上汇报并通过。协会的财务状况应由专业审计师或者名誉审计师审计。
20, 执行委员会可以决定何时、何地、在何种情况下、多大程度地将财务状况和账务开放给协会会员检查。除了执行委员会有权利检查财务状况和账目外,其他会员除非得到执行委员会授权或者协会成员大会决议授权,没有权利检查账务。
21, 协会只有协会成员大会上三分之二以上协会会员通过的前提下才允许向第三方举债。
解散注销
22, 协会只有在协会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情况下才能解散注销。剩余财产的分配由协会成员大会决定。